我们可以不必假装喜欢了什么 本来明明不来电 又何必假装曾经爱过 文/ 老花猫 尺度为了维持运转,我们偶尔是会给一些不错的商家写广告文的。 虽说带了点商业性质,但我们始终在文章主干部分,如实的表达我们真正想说的话,而不只是赤裸裸的铜臭。 这些广告,也只会在文末隐蔽的出现一下,并不影响文章本身的内核。 在前段时间我们推荐了一款宝格丽的首饰;为了文章内容的可读性,我们在文章里推荐了一部国产的、不知名的、却质量很高的剧。 然后很多读者留言说:“文章写得好好,我也好想去煲一下这部剧。” 但是我在逛尺度后台的时候,却不经意间瞥见一条某个读者的留言: “你们前面写的内容那么棒,看到最后插了个广告,我顿时觉得之前写的感情都是假的了,而且本来很想看文章里的这部剧的,现在也没有感觉了,看得我一点都不舒服。” 当时我对着屏幕,凝视这了这条留言很久,脑子里不断重复一个疑问: “难道因为最后插了个广告,我们认真写出来的东西,就都成了骗人的吗。” 后来我有点气闷,忍不住在这条留言追加了一条调侃:“可蛮好的一部剧,就这样躺枪了,它又做错了什么。” 我自己喜欢看NBA,每个球迷都会有自己粉的球队和球星。前段时间科比退役,国内有一些科比的球迷比较张扬,对科比的成就有些过誉的吹捧,然后一些中立球迷就开始鄙夷: “本来我还挺喜欢科比的,被你们整天这样吹捧,我越来越讨厌了。” “我就是看不爽那些科比球迷耀武扬威的样子,每次看到科比上场我就竖中指。“ 这个逻辑和那条读者留言有着异曲同工之处:是粉丝自己吹捧,与科比有何关系,他又做错了什么。 他们对于某种事物的喜欢或讨厌,大抵不是基于这个事物本身的判断,而是把这种「喜欢」当作抒发情绪的工具。 我们几个在聊到这个现象的时候,詹姆斯同学特意给它取了一个名字「假爱粉」。 本来明明不来电,又何必假装曾经爱过。 喜欢他 就非要喜欢他的全部吗? 文/穆木 去年年底那段时间,陶喆出轨的事闹得沸沸扬扬。 熟知陶喆音乐的人都知道,他从来都很坦诚他是个多情的人。只要看歌名就知道,各种女生的名字:melody、olia、katrina,加上暗恋的、明恋的、初恋的、一夜情的,还有今天要嫁给他的……十几二十个。 坦白说,他写出那么多情歌,和他的多情恐怕脱不了干系。 对于我这个铁粉来说,却并没有减少对他的喜欢。我知道他不是道德楷模,而只是一个有才华音乐人,但这就够了。 前几天和一个对电影颇有研究的朋友聊过,他觉得现在的电影承载了太多所谓的社会责任,其实他更喜欢那些纯粹的电影。即使不是大圆满结局,也没有伟大、环保、爱这些的主题,有时候它们反倒会成为电影艺术发展的一道枷锁。 自从陶喆出轨后,很多知道我喜欢陶喆的朋友都会问我: “陶喆都出轨了,你还喜欢他?” 我说:“我喜欢陶喆不是因为他结婚了,也不是因为他对爱情忠贞不二。那他出轨了,又有什么影响呢?” 就像一个厨师做饭好吃,我们不必因为他脾气不好人又丑,就不吃他做的饭菜。 我想陶喆作为一个音乐人,只要他的音乐屌,那就足够成为一个偶像了。 我的道德偶像是孔子,当然他会唱R&B的话更好。如果不会,也没关系。 大多数的三分钟热度 在一开始都显得很真很真 文/水青冈 假爱粉不只是针对人,也可以是针对某些事物。 我大二的时候,很穷很穷很穷。 人总有穷的时候,但是当时我刚被点燃对摄影的强烈的兴趣。于是吃了两个月的冬瓜豆腐在淘宝上买了一台二手机子,NIKON D80。 如果我当时有女朋友,她一定也会嫉妒我对这相机比对她还好。 至于为什么能满腔鸡血,是因为当时一个师兄提点我,让我尽力去坚持一个爱好。 “人难得有几个爱好,你难得买一台相机。要好好爱护它,珍惜这段还能拍照的时间。” 人说毕业前是落花踏尽游何处,工作后是任他明月下西楼。 我觉得毕业是一个分水岭,让成群的青葱少年变得面目松弛,心灰意懒。我把相机胡乱用一团旧衣服团起塞进衣柜,对外宣称是因为体力下降觉得机子太重了,其实已经失却了对摄影的兴趣。 当年我年轻气盛,拍着胸脯跟师兄说我是真心热爱摄影。但是万万没想到,我坚持的时间甚至比他还短。 曾经在大学里做社团招聘的时候,总能看见递上来的简历里爱好一栏,填着读书这项。 然而在学校四年,真正每周都跑图书馆的有几个?长期保持了阅读习惯的又有几个? 恐怕只有寥寥几人吧,大部分人总归是喜新厌旧的。 真正地持之以恒地保持某种爱好,是一件很难的事情,因为我们所以为的爱好,只是做这件事能够让我们获得一定的愉悦感。 一旦坚持下去,便容易超出这个舒适区了。 我们可能并不排斥这些爱好,只是日积月累导致坚持这项爱好的效用逐渐降低。说到底,我们可能讨厌的,是坚持本身。 这正说明了我为什么接触摄影电子琴剪纸手工但都只能是“接触”而已。我只是喜欢做一些比较特别的,能让我愉悦的事情来打发时间,而并不是真心热爱它们。但很多时候,真正喜欢和一时兴起总是难以分清,尤其是局中人。 |